蚌埠市在2016年度全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中获得良好
核心提示:日前,2016年度全省各市水污染防治行动筹划实施情况考核结果日前公布,蚌埠市考核等次为良好,在全省十六个地市中位居并列第三。
日前,2016年度全省各市水污染防治行动打算实施情况考核成果日前颁布,蚌埠市考核等次为良好,在全省十六个地市中位居并列第三。
2016年是全面贯彻《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起始之年,也是实行《蚌埠市水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开局之年,为做好2016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蚌埠市以改良水环境质量为中心,制定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重点任务分解方案,将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县区和市直部门。市政府与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签署了目标责任书,将水污染防治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形纳入县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年度工作考察。同时,蚌埠市多措并举强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鼎力淘汰落伍产能,推进工业会聚区污水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踊跃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平安保障工程,树立水源地环境维护工作长效机制;实施黑臭水体整治项目,推进跨界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控工作落实,对水环境整治进行跨地域协作;狠抓重点排污单位执法监管,全面加大环境违法行为处分力度。
此项考核评估由省环保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进行。考核内容包括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两个方面,以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刚性要求,统筹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水环境质量目标包含地表水水质目标完成情况、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掌握比例、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比例、地下水监测点位目标完成比例等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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